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日前,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明确进一步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强化建筑工人实名制数据录入全覆盖。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明确各部门应督促建设工程项目做好实名制工作: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录入率100%,区域内建设工程项目用人企业完成所有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录入;人脸识别门禁系统覆盖率100%,区域内符合监管要求的建设工程项目完成人脸识别门禁系统安装并投入使用;考勤数据上传率100%,要求区域内已安装人脸识别门禁系统的项目上传考勤数据,保证考勤数据上传的及时性和真实性;银行数据对接率100%,区域内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总包单位按文件要求及时开设专户和完成数据对接工作。此外,随机抽查在建项目人员实名制录入情况,对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落实不力、多次整改、整改不力的项目和企业按规定进行处置。
此外,建设单位应当在招标投标文件、承发包合同中单列人工费和结算条款,并在合同信息报送中登记人工费总额及支付节点;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及人工费,做好总、分包逐级支付到位的监管;督促施工现场参建各方落实实名制管理的各项要求。监理单位负责对建设单位人员进行实名制信息录入,对人员状态进行及时标注;督促总包单位对进场人员进行实名制信息录入,定期通过项目人员花名册核查比对录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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